依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全省化工行业和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记者了解到,自6月起,山东将对化工园区和企业开展全方位、全过程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彻底整治各类突出问题,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对安全条件不达标、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法依规关停取缔,促进化工产业安全发展。
全省化工行业和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主要包括下述重点任务:
开展园区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围绕园区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制度不健全、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逐项梳理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对因隐患问题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化工园区,暂停化工园区资格,一年内暂停办理除安全隐患整治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以外的新建、扩建项目相关手续。
加快园区认定发现问题整改。对园区认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照清单,加快进度,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对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的敏感点、装置设施和园区办公场所,以及穿越园区社会道路、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等,按照承诺完成时限,制定搬迁、改造或拆除等具体工作方案,倒排工期,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取得阶段性进展。对园区门禁系统不完善的,编制建设方案,落实资金、设备和承建单位,健全管理制度,实现园区封闭化管理。
优化提升园区安全管理。落实园区管理机构的安全责任,着力解决化工专业监管人员配备不到位等问题,落实安全培训、巡查、考核等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园区安全管理。加快实训基地建设,7月底前制定完成建设实施方案。优化完善安全、环保一体化管理平台,提高园区智慧化管理水平。强化应急管理,8月底前各园区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强化化工生产企业评级评价结果运用——
加快评级评价问题整改。进一步梳理评级评价发现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落实责任人员,确保按期保质整改到位。对直接影响生产安全的突出问题,立查立改、应改尽改,对问题严重的先停产、再整改,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
坚决关闭淘汰劣质企业。对评级评价为“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坚决列入“关闭淘汰一批”名单,逐企业制定关停方案,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取消生产经营资质,注销或变更相关手续。
加强关停企业安全监管。加大对已关停企业的巡查力度,对违规生产行为依法顶格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坚决防止已关停的企业违规复产。
加强重点企业安全整治——
突出高风险企业、重点监控点、搬迁改造企业和新改扩建项目,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全面排查安全风险,深入整治事故隐患。重点整治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资金投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等情况;作业规程执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作业审批制度执行、现场监护措施落实、作业人员管理等情况,尤其要组织对化工企业存在哪些受限空间作业部位,存在哪些超过10人的作业区域,以及分别存在哪些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进行排查梳理,摸清底数,精准施策;试生产、开停车制度落实和重大工艺变更管理制度实施等情况;承包单位施工资质、用工合同、工伤保险、特殊工种资格证书等审核,外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作业全过程安全监督等情况。
结合开展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底前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7月至8月各市、县(市、区)组织对辖区化工园区和企业风险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8月底前,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导抽查,省化工专项行动办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分市进行抽查。9月至10月,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典型事件,山东省将严格责任追究。